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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嵇石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6/1/28 9: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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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考替考渎职案 12人被判有罪

 

南都讯 记者嵇石 南都记者卧底江西南昌高考替考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昨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披露,检方已对“6·7”高考替考渎职案中的23名被告提起公诉,法院已对其中12人作出有罪判决。

2015年6月7日,南方都市报独家曝光江西高考替考事件后,社会对此高度关注。7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此次替考案件已基本调查清楚,目前共处理各类人员42人。其中,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由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者,按教育部第33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案的2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分。

此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有关区(县)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受贿、行贿等犯罪23人。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介绍,这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省高校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部分辖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

江西省教育厅负责人曾公开表态,随着案件调查进展,如发现新的线索、证据,将依法依规处理,对高考舞弊零容忍,对参与舞弊人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绝不姑息。

南都记者获悉,目前,法院已对12名被告作出有罪判决,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一名代理教育部门涉案人员的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暂未收到其当事人的判决消息。(原标题:南昌高考替考渎职案 12人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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