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金发计〔2015〕50号
根据《国家自然app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app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注册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app基金委)将启动2015年度国家自然app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申请注册要求
1. 申请注册的单位,应按《注册实施细则》及本通告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自然app基金委审核批准后成为依托单位,未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
2. 2015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15年8月15日开始,至9月15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二、 申请注册程序
(一) 注册预申请。
申请单位请于8月15日-9月11日16时访问自然app基金委app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点击“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进行单位注册预申请。请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中应当包含“app研究”的相关内容,否则注册预申请将不予通过。
2.申请单位应为公益性机构,非公益性机构预申请将不予通过。
3.申请单位在提交预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查看受理状态,预申请通过并获得受理号后方可进行国家自然app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填报。
(二)申请书的填写。
申请单位须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并签字盖章,申请书纸质原件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材料内容不得涉及保密信息。
(三)注册申请材料的报送。
1.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其他附件材料。
其中(1)-(4)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第(2)-(4)项材料的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国家自然app基金依托单位注册使用,他用无效”字样(覆盖在证件中的非关键字上);明升中国人民解放军、明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机构,不能提交前款中第(2)、(3)项材料的,需提供师级以上上级管理机关对该单位是否从事app研究的证明原件。
2.申请单位须于9月15日16时前将完整的注册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采用正反面打印、不加封皮的普通装订)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app基金委材料接收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单位,请在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四)注册申请材料的修改与补齐。
自然app基金委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注册申请材料中存在问题的,允许申请单位进行一次修改或补齐材料(通过预注册所留E-mail通知申请注册单位联系人)。申请单位须在9月25日16时前将符合要求的修改或补齐材料交至自然app基金委,对逾期提交或修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不予注册。
(五)结果公布。
自然app基金委对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审批决定,将于12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可访问app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批准注册的依托单位名单。
三、 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自然app基金委材料接收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85
2.自然app基金委联系部门及电话:
计划局(受理注册咨询) 010-62325277
62326980
62327216(传真)
财务局(银行开户信息咨询) 010-62326760
62329112
信息中心(技术服务及咨询) 010-62317474
材料接收组(接收申请材料) 010-62328591
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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