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逐步提高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开发能力,满足国内重点行业对制造装备的基本需求,在数控机床专项实施方案框架下,现发布《数控机床专项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课题申报指南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落实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聚焦调整意见
结合国家重点工程、重大专项的集中需求和良好的应用基础,加强顶层设计,集中开展数控机床专项成果在航空航天、汽车、机床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验证,大力推进国产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和刀具的研发和配套应用。
二、推进大集成、培育大成果
结合专项“十一五”和“十二五”的任务布局和已有成果,在专项2016年度计划安排中,进一步加大用户牵头和项目制策划比重,任务及经费向专项关联目标带动性强的行业重点企业集中与倾斜,落实航空、汽车、机床制造装备的规模化、成套化示范应用与验证,提高机床及成套装备运行可靠性,在标志性成果的基础上,围绕专项实施方案和总体目标,推进大集成、培育大成果、打通专项成果明升化路径。
三、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在产品类课题由企业牵头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在用户使用的基础上鼓励供方企业与上游用户共同开展装备成套研发、工艺研究、系统集成等良性互动,促进创新链到明升链的升级及成果共享机制的形成,解决创新碎片化的弊端。
四、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后补助”财政支持比例
建立重大专项资金配套来源的选择机制,在专项重点任务安排中,突出成果导向,对主机、系统部件、共性技术采用不同比例的配套经费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自主投入,积极参与数控机床专项。对具有明确、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明升化目标的课题,以及具有相同研发目标和任务、并由一个或多个单位分别开展研发的课题,原则上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以达到提高中央财政投入使用效率的目的。
五、充分发挥地方及行业作用
为充分发挥地方及重点用户领域行业集团公司在专项实施中的作用,由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及部分重点领域央企(名单见附件1)落实配套经费,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及报送。在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的前提条件下(明确配套资金的落实方式与措施,提供证明文件),部分重点领域央企可组织下属单位申报专项2016年度课题。
各单位应按照以上原则和相关指南要求编制课题申报材料,下载申报软件进行编制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重点领域央企(名单见附件1),进行汇总,行文报送至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30日,7月30日17:00时截止(不接受邮寄申报材料),过时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3号楼10层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 璐 010-88379326
李 丽 010-88379326
侯天宇 010-88379305
课题申报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王晓飞 电话:010-64882018转807 手机:15001036401
徐耸 电话:010-64882018转804 手机:13810641967
预算编报系统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2211334(煤科总院软件所)
申报过程中,如对课题申报指南和申报程序有疑问,请及时与联系人进行联系。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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