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经双方协商,2016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个(其中2个在明升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
一、项目说明
对于获准立项的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app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app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app家访问明升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app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每年每方的交流量不超过60人天。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方申请人应据此与日方合作伙伴共同商定互访交流计划。合作交流项目的期限为2年9个月,从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
对于获准立项的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加双边研讨会app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本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二、申请人资格
1、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1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app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有201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在研基金项目。
2、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国家自然app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2、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再分别向NSFC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中方申请人需登陆ISISapp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app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请根据申请的项目类型选择正确的表格填写。
合作交流:登陆ISISapp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双边学术研讨会:登陆ISISapp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协议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每年的合作计划,包括中方的出访时间和出访人员的名单,日方的来华时间和来华人员的名单以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在“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双方申请人还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时,须将该合作交流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app基金网络系统。
申请举办双边研讨会的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在研自然app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申请,并填写通知所附的英文申请书(附件2),以附件形式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本类别项目(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资助的费用属于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因此预算金额应填写在预算表的“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里,详细预算情况应填写在预算说明书栏目里。
申请人完成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应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最终版PDF文件打印一套出来,纸质申请书经本人签字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附件一并邮寄至自然app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自然app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截至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
五、申请截止日期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5年6月8日至9月8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5年9月1日至9月8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公共节假日期内不予接收。
联系人:赵闯张永涛
电话:010-62325454 010-62325449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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