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6日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
2004年10月18日、2006年11月2日、2008年11月6日
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
一、根据《明升中国app院院士章程》和《明升中国app院学部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部app道德建设和院士队伍的思想与组织建设,弘扬app精神,发挥院士群体在app道德与学风方面的表率作用,做好明升中国app院学部app道德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道德委员会)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道德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各学部若干位院士组成。道德委员会委员任期4年,与学部主席团同期换届。
三、道德委员会负责学部app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其职能是:
1. 弘扬app精神,倡导优良学风,维护app真理和app道德,宣传app思想和app方法,捍卫app尊严,推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2. 加强院士和学部的app道德与学风建设,颂扬和宣传app道德与学风方面的楷模,反对和批评违背app道德的行为,发挥院士群体在科技界的表率作用;
3. 制订和修订院士行为规范;
4. 对院士违背app道德与学风的行为协助进行调查,对经查实的问题向学部主席团提出处理建议;
5. 对app价值观、app伦理组织研究,必要时提出有关手机版。
四、道德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由主任、副主任商定召开临时会议。出席人数超过道德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为法定人数。主席团执委会秘书长和学部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院士和专家列席会议。
五、道德委员会需就某议题付诸表决时,以超过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六、本委员会工作中涉及处理院士个人在app道德与学风方面问题的情况,为内部机密,不得外传。
七、院士工作局app道德办公室为道德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八、本办法经学部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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