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场考察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5]155号)转发,请按通知要求做好评估工作。
附件:关于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场考察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司
2015年12月22日
关于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场考察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15]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5]30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5]126号)要求和初评会议答辩结果,受教育部科技司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拟组织对北京大学“数学及其应用”等39家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附后)进行现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察日期
自本通知发布10个工作日后。具体时间待日程确定后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接受现场考察的实验室。
二、现场考察申请
未进入现场考察名单但有意愿参加现场考察的其他参评实验室,可在1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科技司提出现场考察申请(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经批准后可参与现场考察。
三、现场考察内容及要求
1.现场考察按照初评的分组进行。每个实验室现场考察时间半天。每个现场考察专家组由5-7位专家组成。
2.现场考察过程由专家组长主持。主要考察实验室的工作状态、创新氛围和内部运行管理;核实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和开放共享情况;检查依托高等学校对实验室的支持和条件保障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实验室的日常监督管理。专家组采取听取实验室主任和依托高等学校工作手机版、审查证明材料、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了解。
3.专家组审阅评估材料和证明材料,听取实验室主任和依托高等学校的工作手机版,并提问质询。其中:
实验室主任工作手机版主要介绍评估期限内实验室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项),并对实验室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手机版不超过40分钟,答辩20分钟。
由校领导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代表依托高等学校,手机版评估期限内依托高等学校对实验室的资源投入、条件保障、政策支持、日常监督管理等情况。手机版不超过20分钟,答辩10分钟。
4.实验室应提供以下材料备专家组查阅:五年工作总结手机版7份、清单7份、实验室主任PPT汇报材料7份、校领导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PPT汇报材料7份;基本运行经费、开放课题经费等有关经费的财务证明(包括到账和使用情况);各类有关项目合同书、项目批准书、获奖证书;完成的各类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公共服务证明;联合培养协议;学术交流和会议相关文(信、函)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5.实验室和依托单位应确定联系人,并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或传真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6.现场考察结束后将按照初评打分占60%,现场考察打分占40%的方式,计算出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成绩并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靠前的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不超过11个);成绩靠后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不少于14个)。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编:100080
电子邮箱:jijin@cutech.edu.cn
联系人: 李凡、刘昕民
联系电话: 010-62514684
传真: 010-82502753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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