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合作奖学金介绍
一、简介
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University of St Andrews)是英语世界第三古老的大学,仅次于牛津和剑桥,于2013年举行了建校600周年庆典。全校有8700名在校学生,其学术科研水平在英国享有较高声誉,在2015年泰晤士报和卫报的英国大学排名中,均位列第三。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圣安德鲁斯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圣安德鲁斯大学联合奖学金,拟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圣安德鲁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30人/年。
联合培养博士生:不超过1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不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6-24个月,资助期限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app、管理、经济和国际关系学科(Science, Management, Econom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也可选择申请圣安德鲁斯大学其他专业领域博士课程。
4、资助内容
圣安德鲁斯大学提供正常在学期间的学费和科研费用资助;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圣安德鲁斯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书面入学通知或进行联合培养的邀请信,须达到圣安德鲁斯大学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四、申请办法
1. 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明升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 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于2015年11月1-30日对外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书面入学通知或进行联合培养的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圣安德鲁斯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http://www.st-andrews.ac.uk/study/international/csc/。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圣安德鲁斯大学联合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Joint Scholarships)。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
4.申请材料
请按照《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在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5.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带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洲事务部。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圣安德鲁斯大学将于2016年1月组织专家联合面试,确定录取结果。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正式录取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随红旗 联系电话:010-66093936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hqsui@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15年11月1-30日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
|
|
2.
|
2015年12月31日前
|
报名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圣安德鲁斯大学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
|
3.
|
2016年1-2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双方于2016年1月在明升中国进行的专家联合面试;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其转发申请人。
|
4.
|
3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5.
|
派出
|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