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部分建设期已满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验收。在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和高等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各实验室在研究方向凝炼、科研环境和条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对外开放与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达到了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根据验收情况和专家组验收意见,以及实验室发展需求和学术委员会的意见,我部同意“辅助生殖”等65个实验室通过验收,并做出相应调整(情况附后)。
通过此次验收的65个实验室正式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义开放运行,统一命名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
希望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和高等学校继续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积极支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各实验室要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面向app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以高水平app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附件:
教育部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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