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昨天,教育部发布,要求严格审查新开课程,对于已设置的课程需要定期审查,并吸收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参与课程审查。
教育部要求,建立完善新开设课程申报、审批机制,明确课程设置标准,坚持按需、按标准审查课程。对于申请新开设课程,应从课程的目标定位、适用对象、课程内容、教学设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除管理部门和内外部专家外,《意见》建议吸收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参与课程审查。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应及时进行调整,对于无改进可能或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要调整任课教师另行开设或停止开设。(原标题:研究生课程将定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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