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大学出台《湖南大学选拔优秀博士留校任教实施办法》,明确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直接留校,以避免学术“近亲繁殖”、保持大学的独立精神、营造优良学术生态。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围绕学术“近亲繁殖”的争议由来已久,湖南大学这次“投石问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项政策具体如何实施?又将带来哪些改变?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
消除学术“近亲繁殖”,保持大学独立精神
记者:最近湖南大学提出“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直接留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这个政策出台的背景。
赵跃宇:事实上,在政策出台之前,我们经过了三年多的探索。在2011年之前,湖南大学每年新聘教师中有一半以上是本校的毕业生。从2011年1月份开始,学校就不再允许本校毕业的研究生大批量留校。此后,我们每年只选择了4-6位非常优秀的学生留校,但是留校之后我们就把他们送出去,让他们离开湖南大学这个环境独立发展一段时间,然后再回来。
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学校最近才正式出台《湖南大学选拔优秀博士留校任教实施办法》。我们打算每年选拔6-10位优秀博士补充教师队伍。在博士生留下来之前,先签协议,之后把他们送到其他单位工作三年,通过校外研修,结合校内培养指导,全面提升教学、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能力,尽可能帮助他们成长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拔尖创新人才,然后再回校。
记者:很多高校在这方面都是默认优先录用本校学生,“毕业留校”也一直是很多学生规划中的一部分,湖南大学为何要提出“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直接留校”?
赵跃宇:我们觉得,一方面学术强调独立性。大学要有独立的精神,教师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要具备独立的app研究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尽可能避免“近亲繁殖”,这也是明升中国高等学校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我们必须要有一些措施去解决这一问题,这也许会有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对于学校整体发展非常有利。
为了学术平等环境,利远远大于弊
记者:根据学校出台的实施办法,每年只有不超过10个人能留下来,那么选拔标准和程序是怎么确定的?
赵跃宇:我们的选拔标准是十分严格的。首先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须是本学科前沿课题,具有创新性;要在本研究领域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本人要具备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真正适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程序上,就是个人申请结合导师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推荐,学院还要按照程序进行评议,学校岗位聘用专家组再审定。
记者:实施这个新的政策,学校会不会遇到很多压力?
赵跃宇:在2011年开始实施“不准留”政策的时候,确实有很多学院的院长、教授和毕业生不理解:自己培养的学生为什么自己学校都不留?但是,坚持做下来之后,他们都能接受了。
过去在遴选留校学生的时候,学院院长要面对每一个教师,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的想法,导师总是优先推荐自己的学生。留校的青年教师的后续发展往往因为学术环境的问题而存在一定的制约。
去年,学校对外招聘100个岗位的教师,就有600多人报名。其中有很多优秀人才来自名校或者是知名研究机构。对这批年轻人,我们非常明显地感觉到,他们有非常好的研究基础,有非常强烈的学术发展意愿,同时促进了学校整个学术环境的建设。
记者:会不会对学校一些学科的建设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赵跃宇:我觉得短时期内会对一些学科的建设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长期看,大家普遍感觉到利远远大于弊。
这一政策解决了部分学术平等问题。过去假如你是我的学生,你留下来的话,我对你的关照肯定比对其他人多。现在你不是我的学生,他也不是我的学生,我就能够很平等地对待不同的学者,所以对学校整个学术平等的氛围营造有很大好处。
用改革推进人才战略
记者:这个政策体现出湖南大学什么样的人才培养观念?
赵跃宇:湖南大学的目标,是成为一所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深化人事制度综合改革,以开放与包容的态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记者:学校还有哪些保障措施来营造公平的学术环境?
赵跃宇:围绕学校人才战略,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学术生态环境建设。比如,在职称晋升时,从2010年开始,我们就不再数文章、数项目,我们强调学术成就。评审过程中,我们在国内外找五个同领域的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进行评判,之后由学校内部五位治学非常严谨的教授组成五人小组对学院教授的评价意见、国内外同行专家的评价意见进行综合评判。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讲话中明确指出,“大学是研究学问、探索真理的地方”。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敢于破除不利于研究学问的不合时宜的习惯性思维和做法。我们希望通过人事制度改革,使教师队伍的学术导向更加明晰,让学者们在人才培养上真正地下功夫,形成尊重学术、学术优先的良好氛围。(原标题:《避免学术“近亲繁殖” 营造优良“生态环境”——访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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