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财务决算手机版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4]57号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428号)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财务决算手机版”的相关规定,且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目前是参照财教[2007]428号文件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掌握科技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财务决算手机版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编报范围
2009-2013年度已批复预算,且尚未验收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均需编报财务决算手机版。项目经费下达之日起至2013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项目,可不编报2013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2014年度的年度决算手机版中编制反映。
二、决算编报要求
1. 年度财务决算手机版是项目经费使用的客观反映,也是项目经费财务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度决算编报的各项工作。
2.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主体。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手机版,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承担一个项目的,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汇总所有参与单位收支情况后填报。
3.年度财务决算手机版应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总结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对重大事项单独说明。
三、通过单机版软件编报决算
为规范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实行单机版软件编报,项目单位可直接登陆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的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2013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软件”,通过该软件编报决算并打印生成书面财务决算手机版一份,同时从编报软件中导出电子数据。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4月20日前完成财务决算编报工作,并将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各一份(附电子数据光盘)报送至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报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杨子跃收,邮编100081。
联系人: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张俊清、杨子跃
联系电话:010-62169562、62169398
传 真:010-88232615
邮 箱:gjhz@ncste.org
软件技术支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10-52183030
技术支持邮箱:help@owlsoft.com.cn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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