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西省14项节能地方标准日前发布并开始实施。新发布的节能地方标准中,“焦炭产品能耗监测方法”等8项为推荐性标准,“高炉炼铁煤气放散率和炉顶余压发电量定额”等6项为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据介绍,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推进技术节能,有效降低企业产品单耗,持续提高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效水平,该省已先后出台镁冶炼、电石、铁合金、水泥、氧化铝、电解铝、合成氨、烧碱、钢铁、风电法兰、铸钢件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一系列推荐性标准。(程春生)
《明升中国app报》 (2014-12-18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