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州市第一部促进科技创新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共七章六十九条。内容包括总则、促进措施、知识产权、科技人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作为一定时期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文件,《条例》有助于确保科技工作的连续性和前瞻性。
据悉,2012年12月2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朱汉斌)
《明升中国app报》 (2013-07-08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