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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然 胡笑红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3-6-21 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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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奶粉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今年5月31日,婴幼儿奶粉问题上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并以国务院名义对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和安全做出了全面、具体部署。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9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台史上最严格措施。
 
昨天(6月20日),意见正式发布。9部委在京召开媒体座谈会,各自“出实招”落实意见,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
 
卫生计生委
 
标准 紧跟国际脚步 适时修订标准
 
质量提升,标准先行。作为我国婴幼儿食品安全评定的依据、提升的基础,相关标准必须与国际接轨,同时符合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
 
昨天,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副司长陈锐指出,我国标准立足于保障我国婴幼儿营养需求,考虑行业生产和监管能力等实际情况,部分指标要求比国际更严格。下一步,随着app研究和风险评估进展,卫生计生委将不断完善婴幼儿奶粉标准,更好地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和食品安全需要,保障婴幼儿身体和智力的发育。同时,将密切跟踪国际标准的动态变化,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合作,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适时组织修订完善相关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
 
进口 洋奶粉上黑榜 不再贸易往来
 
以2012年为例,除了我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约60万吨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约为9万吨。那么,如何保障这部分乳粉的质量?昨天,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提出了五个“严格”。
 
>>五个“严格”
 
首先将严格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2014年5月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这意味着,届时未完成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婴幼儿乳粉将不能进入明升中国市场;
 
严格失信企业的处罚,一旦发现进口婴幼儿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非法或者不诚信的行为,将把这些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允许再从事乳粉进出口贸易,让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严格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要求,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为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大包装的不允许进口;
 
严格实施进口检验,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
 
严格开展进出口商的备案,在网上公布进出口商的备案名单,供消费者监督。
 
农业部
 
奶源 每年投入3亿 给奶牛种好草
 
在整个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链条上,农业部的重点是保障奶源安全。昨天,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巡视员王锋介绍,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快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
 
王锋介绍,今年这项项目资金规模已从5亿元增加到10亿元,将重点向婴幼儿奶粉企业奶源基地倾斜,对奶牛场圈舍、挤奶厅和质量检测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奶牛养殖水平。同时,今年将加快实施奶牛改良计划,开展奶牛良种补贴和生产性能测定,做好奶农的技术服务和指导。此外,在加强奶站和运输车监管方面,将以婴幼儿奶粉企业相关奶站和运输车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格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同时,在生鲜乳监测方面将实现“两覆盖”:覆盖所有奶站、检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
 
最后,每年投入3个亿,建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搞好产销衔接,促进苜蓿基地与婴幼儿奶粉企业奶牛养殖基地配套,让奶牛吃好草,产好奶,从源头上提高奶源质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
 
明升 暂停审批新项 致力兼并重组
 
此前,有消息称一旦国务院相关意见发布,将不再审批新的婴幼儿奶粉企业。对此,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对此予以证实,但他同时指出,停止审批是暂时的,两年内即“十二五”期间不再核准新建的婴幼儿乳粉企业项目。
 
今后一段时间,将集中精力进行我国现有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的兼并重组。同时对2011年以来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开展为期4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项目)审核清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起始规模、出资人必备条件、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工艺装备规范性以及环保能耗先进性等方面的清理审核,坚决淘汰不达标的企业(项目)。高伏指出,在这一过程中,会支持部分企业改扩建,但前提依然是兼并重组。
 
国家食药监总局
 
生产 生产“五不准” 条条打“七寸”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针对当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内存在的一些乱象,严格提出“五不准”要求,相关生产企业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违者禁止生产、销售。
 
据悉,今年6月底调整后,食药监总局将接管原本由质检总局负责的统一审核发放乳制品及婴幼儿乳粉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流通 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奶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出,下一步将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滕佳材解释说,食药监总局为此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论证,了解了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比如香港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部分在药店销售。滕佳材表示,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乳粉的目的是药店的管理更加严格、规范,乳粉在药店销售能够获取更好的制度保障和质量保障。
 
此外,下一步还将要求其他场所对于婴幼儿乳粉专区专柜销售,使其卫生条件、温度控制、保存条件等得到提升。“试想奶粉在小摊上卖,夏天超过30℃,几天就会变质。”滕佳材说,在良好的经营环境下销售,能够在销售环节确保质量。他表示,通过试行期望摸索出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除此之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产品销售管理,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采取醒目提示或者提前下架等措施处理。在制度方面,将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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