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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晓 来源: 发布时间:2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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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五大措施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中科院微生物所所长黄力(左)在会场与委员讨论。本报记者甘晓摄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极大地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多发,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是相关部门职能交叉,监管漏洞多。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有13个,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有5个,容易出现食品安全监管的交叉或者空白,难以做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是暴利驱使,违法成本低。
 
针对有效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措,施耀忠提出了以下五点建议。第一,要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监管部门进行联合行动,避免监管漏洞。
 
第二,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挖严打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多部门联网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并据此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对“红名单”企业给予支持,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或淘汰出局。
 
第四,要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制。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特别对涉及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要完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借鉴市场经济法制成熟国家的做法,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以身试法,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报记者甘晓整理)
 
《明升中国app报》 (2013-03-06 第2版 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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