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然app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会试点实施共享航次计划,旨在为必需进行海上考察的国家自然app基金资助项目提供船舶运行时间,以确保app基金项目海上考察任务的实施。并以此为契机,探索海上观测平台共享机制,加强海洋现场数据的长期积累,促进海洋app研究多学科交叉与融合,以及app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对海洋app领域一些重大app问题的研究。
一、“船时”受理情况
根据《国家自然app基金海洋调查船时费专款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有关规定,地球app部于2013年8月在网上发布了国家自然app基金项目海洋app考察“船时”申请的通知。船时申请通知发布之后,得到了国内app界的积极响应。共收到海洋调查船“船时”申请269份,来自43家依托单位,依托项目涉及基金委5个学部,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基金项目类型。
二、共享航次计划
本着app、合理、经济和公平原则,根据受理项目的app目标、海域特征以及航次需求,拟组织渤黄海航次、东海航次、长江口航次、台湾海峡航次、南海东北部春季综合航次、南海东北部夏秋季综合航次、南海西部综合航次、南海北部地球物理航次、东印度洋航次等9个航次, 总船时约400天。详细的共享航次计划包括航次的app目标、调查区域、调查时间和调查内容等见附件一,每个航次包含的基金项目见附件二。
由于不可抗因素,2013年度西太平洋航次(航次编号:NORC2013-09)无法执行,拟延后至2014年度执行。2014年西太平洋不另设立新的航次,该年度申请出海考察的项目并入NORC2013-09航次。
三、申请资格
共享航次申请面向国内具有海洋app考察船所有权和管辖权的管理单位。考察船必须:(1)符合交通部海事局相关法规规定的适航条件,并且具有实施多学科综合型app考察的经验和良好记录;(2)船载考察设施先进、齐备、状态良好,符合相关海洋调查、质量和标准计量管理认证规定,满足app考察基本要求。
四、申报要求
航次申请须以考察船管理单位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为申请人,填写基金项目申请书。依托单位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后,通过ISIS系统报送电子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和依托单位的公函。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五、受理时间
共享航次申请的受理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5日(报送日期以邮戳为准)。
六、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知和航次计划,不符合通知和航次计划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请在本通知发布后,登陆自然app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申请代码填写D06,并在“资助类别”填写“专项基金项目”;在“亚类说明”填写“app部主任基金”;在“附注说明”填写“海洋app考察船共享航次项目”)。
3.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为: ×××app考察实验研究,例如,南海东北部夏秋季app考察实验研究等。
4.申请书的手机版正文应按照航次论证手机版的内容,重点论述航次的app目标、app问题、观测与调查内容、观测与调查海区、航线的初步设计、航期与运行费、调查设备支持以及海上调查基本技术指标等。
5.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承诺遵守《国家自然app基金海洋调查船时费专款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等的相关规定。
6. 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app基金委员地球app部
联系人:任建国、李薇
电 话:010-6232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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