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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焦新 来源:明升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3-1-1 1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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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规范高校科研管理保驾护航
——有关负责人就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系列文件答记者问
 
为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针对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印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制定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近日,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上述三个文件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研究制定三个文件的主要考虑以及三者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答:近年来,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少数高校存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尤其是个别科研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现象时有发生。研究制定这三个文件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明确科研活动行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科研行为规范化;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明确高校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三是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科研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此次制定印发的三个加强科研管理工作文件,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覆盖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和人员管理“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三个文件不仅分别对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就建立配套的监督检查措施和奖惩制度做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对科研管理工作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加强了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强化了责任追究。
 
问:《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共21条。第一部分就完善高校科研管理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分别从强明升手机校管理责任、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和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二部分就高校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从科研项目的申报指导、合作审核、过程监督、计划调整、经费管理、结题验收、涉密管理、成果管理和成果应用等九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第三部分是要求高校建立科研服务体系。分别从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体系;加强科研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库,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科研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确保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等四方面提出要求。第四部分是要求高校优化考核与监督机制。具体包括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和奖励制度;健全诚信体系,建立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档案;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有计划地开展全过程检查和审计;建立有效奖惩制度等。
 
问:《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六个部分,共18条。按照“权责一致、管服并重、奖惩兼施”的原则,从八个方面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分级管理体制,首次明确院系科研经费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院系、课题组三级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二是进一步明确学校预算管理责任和权限,建立财政资金支持的相关科研项目预算评审制度,规范了预算调整程序;三是加强间接费用管理,明确费用计提方式;四是加强科研经费统一管理,强调不管是纵向科研经费,还是横向科研经费,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纠正横向科研经费属于项目负责人个人所有的观念;五是整合管理服务职能,建立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六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提高监管有效性,强调推进财务信息公开;七是完善科研绩效管理办法,建立鼓励创新、体现科研实绩的科研人员绩效管理机制;八是画出高压红线,严禁以任何方式套取、挪用、侵占科研经费,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行为。
 
问:《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共19条。第一部分是规范科研行为的总体要求。提出以规范行为,调动和保护高校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科研秩序,促进教育科技事业app发展、健康发展。明确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严格规范科研行为与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结合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科研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针对当前科研行为不规范的突出表现形式,从项目申报、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学术道德、经费使用、学术评价、项目负责人等方面,提出了七项行为规范和16条禁止性规定。第三部分是建立健全高校科研行为管理机制。这一部分从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教育引导、监督约束、考核评价等方面,对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职能部门和院系、有关委员会和学术组织等责任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四部分明确了惩处措施。这一部分从违规、违纪和违法三个层次,分别提出了惩处措施,具有强制性。违规行为有六种处理方式,违纪行为有四类惩处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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