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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海夫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2-8-21 1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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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未婚老教授逝世 侄子女争遗产败诉
 
一个问题
 
“生活和时代变了,很多家庭是独生子女或‘丁克’,子女如突然出现不幸,家庭财产可能无人继承。”
 
一个建议
 
有不少学者提出,增加第三顺序继承人,将“叔、伯、姑、舅、姨、侄(甥)子女”列为法定继承人。
 
“一生未婚,无儿无女。”88岁的西华大学老教授赵云龙的晚年是在养老院中度过的。赵老离世已一年多,但骨灰盒至今仍放在殡仪馆里,因为背后涉及赵老的唯一亲人———其侄儿侄女和暂管其遗产的学校进行的一场遗产诉讼。校方提出,赵老没有法定继承人,他的遗产应交归国家。
 
最近,赵云龙的侄儿曙晖和侄女黎晖接到郫县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现行《继承法》没有将侄儿侄女列为法定继承人范围,又不符合其他继承情形,他们败诉,教授的遗产面临收归国有。两姐弟目前已上诉到成都中院。
 
起诉 唯一亲人要求分遗产
 
赵云龙兄妹三人,他是长子。妹妹早亡,弟弟赵文龙一家生活在重庆。曙晖和黎晖是赵老的亲侄子女,也是赵老唯一的亲人。
 
“你们要像对待父亲一样照顾大伯,他孤独了一辈子……”2006年,赵文龙弥留之际叮嘱曙晖姐弟。
 
因不愿离开成都,赵老的晚年是在养老院度过的。曙晖记得,他总共去养老院看望过大伯9次,姐姐由于生病便让他向伯父问好,并分摊相关费用。
 
“伯父变得沉默寡言,最后还患上老年痴呆症,都不认识他了。”曙晖说。“我是赵文龙的儿子啊,你的亲侄子。”曙晖提起父亲的名字,赵老会说“赵文龙是我兄弟啊”。通过说些往事,赵老才能记起这个侄儿。养老院伙食不是很好,曙晖每次都给伯父买蜂蜜、软糖、八宝粥、水果等物品。赵老的听力也不好,曙晖还买来了助听器。
 
2011年7月30日,曙晖接到噩耗,88岁的大伯在养老院去世了。他和姐姐立即赶来,为大伯料理后事。曙晖说,他和姐姐为了让大伯和父亲两兄弟死后在一起,便在父亲的墓地给大伯买了一块墓地。
 
准备继承大伯的遗物时,黎晖姐弟听到一个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消息。“学校说我们不是法定继承人。”曙晖说,学校不同意将大伯的一套价值约8万元的房子和几万元存款给我们,称遗产归国家所有。他和姐姐一听就懵了。“我们是大伯唯一的亲人,又多次看望他,财产留给亲人也是人之常情,怎么能归国家呢?”他和姐姐不服,起诉到郫县法院。了解到《继承法》的具体规定,他们只能请求分得伯父部分遗产。
 
今年7月17日,此案公开审理。西华大学向法院陈述,黎晖姐弟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酌情分得遗产的情形,诉讼请求应被驳回。
 
判决 不符合继承遗产情形
 
从郫县法院查明的情况看,赵云龙有一套面积为43.84平方米的住房,还有4万元左右的存款,现由西华大学保管。郫县法院近日下发判决书称,曙晖和黎晖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也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依靠赵云龙扶养的人。赵家姐弟对赵云龙有过看望也花了一些钱,但这属于对长辈的看望关心,不算对赵老扶养较多的人,也不能分得适当遗产。黎晖姐弟的诉讼请求被判驳回。
 
西华大学一名负责处理此事的张处长表示,学校一直在对赵云龙进行照顾,直到他死亡。曙晖和黎晖不属于对老教授扶养较多的人,按照法律规定,老教授的财产应属于国家所有。
 
“我国《继承法》关于遗产继承人的范围过窄。”曙晖的代理人四川恒创律师事务所罗婵玉律师指出了败诉的根本。昨日(8月20日),她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并附判决书,提出扩大继承范围。
 
问题聚焦
 
遗产继承人范围过窄
 
继承法或将启动修改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还是靠“家庭养老”,扩大继承人范围也能调动其他亲属赡养老人的积极性。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我国现行《继承法》已实施长达27年。“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问题已引起立法部门重视,并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江苏调研。南京大学法学院一名研究《继承法》的权威专家参与了研讨。她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法定继承人范围是重点关注和讨论的内容之一。有不少学者提出,希望增加第三顺序继承人,将“叔、伯、姑、舅、姨、侄(甥)子女”列为法定继承人。“有的一家人突然出了车祸,没立遗嘱,他们的财产由谁来继承?”她也认为,法定继承人范围确实需要拓宽,比如将本案中的侄子女列入法定继承人范围。我们以前财产少,现在都富了,要重视继承了。另外,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还是靠“家庭养老”,扩大继承人范围也能调动其他亲属赡养老人的积极性。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生育率的降低,越来越多无子女老人需要人照顾。”审理本案的法官提醒说,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老人对照料者的照顾比较满意,最好立下一份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避免死后财产无法进行继承。
 
相关链接
 
我国《继承法》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国外继承人相关规定
 
德国:配偶,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包括父系、母系)及其直系卑血亲。
 
美国:配偶,直系卑亲属,父母,兄弟姐妹以及直系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直系卑血亲。
 
英国:配偶,子女及其直系卑血亲,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舅、姨。
 
日本:配偶,子女及其直系卑血亲,直系尊血亲,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法国:配偶,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延到12等以内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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