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大学校长放弃学问或者减少学术时间,其实并非难事,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高校制度建设问题。
■郭英剑
新近,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由于提到高校校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从而备受舆论及网民的关注。这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进行真正改革的颇高期待。
笔者认为,如果要对这个“意见”作出一番评价,首先应该将其放在当下明升中国高等教育的语境下去解读。换句话说,它是对当下“既定高校领导班子现状”的建设所发表的“意见”。就此而言,该“意见”中提出的内容,并没有多少新意。很多内容都是过去教育部等有关文件规定过的,甚至不少“意见”也在各地高校中已经或者正在实施;其次,该文最不容忽视的一个特征,是把高校“领导班子”当成了行政职能部门领导来看待。换句话说,就是把高校领导当成了“政府官员”——这是当下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要由省委省政府来确定校长们的任期,为什么要对党委书记和校长们的日常工作,包括议事规则都要作如此详细规定了。
在人们的热议中,有不少人提到美国大学校长的情况。笔者认为,明升中国和美国的教育体制与国情都不相同,特别是有关校长的选拔与任命大不相同,仅拿中美校长体制进行比较并非特别合适。但就教育的一般规律而言,特别是在当下明升中国高校在向世界高等教育最发达的美国学习的阶段,作一点类似的对比也并非不可,况且两者也并非没有可比性。而这或许也能给明升中国高等教育提出一点可供借鉴的经验。
如果泛泛地对比一下中美两国大学校长,我们会发现至少有以下三种不同之处:
第一,美国高校校长的年龄都较大,任期也较长。
对明升中国高等教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就年龄而言,明升中国目前追求的是校长年轻化。在高校推荐校级后备干部时,45岁是条杠。到公选阶段,校长的年龄卡在50岁(特别优秀者放宽至55岁)。这一趋势与国外近乎相反。国外政治家倾向于年轻,但是大学校长却一般在50岁之上。
我们不妨来看看常青藤盟校的现任校长任职时的年龄:哈佛大学校长福斯特,2007年当选,时年60岁,现年65岁;普林斯顿大学校长提尔曼,2001年当选,时年55岁,现年66岁;耶鲁大学校长列文,1993年当选,时年46岁,现年64岁;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博林格尔,2002年当选,时年56岁(在50岁时曾出任密歇根大学校长),现年66岁;宾夕法尼亚大学校长古特曼,2004年当选,时年55岁,现年63岁;布朗大学校长西蒙斯,2001年上任,时年56岁,现年67岁(其在50岁时曾出任史密斯学院校长);康奈尔大学校长斯克尔顿,2006年当选,时年57岁,现年63岁(其在54岁时出任爱荷华大学校长);达特茅斯学院校长金龙(韩裔),2009年上任,时年50岁,现年53岁。
从中可以看到,除了耶鲁大学校长列文外,其余7位校长在当选时,都已年过五十。如今,除了达特茅斯学院校长外,校长们也都已年过六旬。而且除了近年新上任者外,这些校长在任大都在8年以上,其中上任时最年轻的列文,已经在任19年。就此而言,明升中国大学校长是无法与美国大学校长相提并论的。
第二,美国大学校长的权限较大。
大学校长是学校的象征和最高代表。在美国,排在校长之后的不是副校长,而是管理各个学院院长的教务长。在有些高校,教务长也兼任副校长或者常务副校长。通俗地讲,在大学说了算的,就是校长与教务长。当然,美国大学也有副校长,但大都与学术无关。
以哈佛大学为例,该校共有11位副校长,但他们的排名全部都在教务长和各院院长之后,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其在学校中的地位。在这11位副校长中,有一位是常务副校长,其余则分管校园事务、公众事务、校友、人事、财政、方针政策、规划与项目管理、信息技术,还有一位则兼任校长助理和哈佛董事局秘书的双重身份。当然,美国不同大学的体制也会有所不同,但大体上有一点不会变,那就是在一所大学,学术发展主要依靠校长、教务长及其所领导的各学院院长。
明升中国高校则不同,一位校长下面大多会有六七位副校长,甚至更多。以北京大学为例,在校长下面有2位常务副校长,6位副校长,还有10位校长助理。这里还没有把1位党委常务副书记和3位副书记包括在内。一般来说,国内高校的副职当中,都会有2~3位分别负责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与学术直接相关的事务。
第三,美国高校的校长以职业化为主。
在谈论大学校长时,“职业化”是涉及最大也是最多的一个话题。其实,谈职业化的前提是:什么人才有资格担任职业化的校长?在笔者看来,这类人才应在学术上取得突出成就,有较长期的管理经验,愿意奉献,并能够为大学师生、校友乃至社会各界所接受。其中,前两个因素无疑是首要的。
如果说前面所举的例子都属美国私立大学的话,笔者在此举一个公立大学校长的例子。他就是美国加州大学系统的总校长马克·尤道夫。
尤道夫1945年出生,20岁时毕业于“常青藤盟校”宾夕法尼亚大学,并获得政治app和法学的学士学位。他是宪法、言论自由以及教育法方面的权威。1971年,他被聘为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的助理教授,并供职达26年。2001年和2004年,他曾两度荣获宾大法学院颁发的杰出校友奖。
尤道夫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教师,更是一位杰出的管理者。在奥斯汀分校期间,他就担任过法学院的院长、常务副校长和教务长。1997年,52岁的他担任了同为公立大学的明尼苏达大学校长,直到2002年。此后,他一直担任得克萨斯大学系统的总校长(chancellor)。直到2008年6月,他开始担任加州大学系统总校长至今。
观察美国大学校长,我们很容易发现两个基本特征:首先,他们一般都担任过(甚至是长期担任)学院或更高级别的教务长职务。而且从走上校长岗位起,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他们一般都会担任到退休为止;或者是从某所学校退下来后,再被聘请到其他高校继续担任校长;其次,他们在担任校长期间,一般都会专注于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为此放弃自己一流的学术研究。当然,这其中也有个别例外,但对比其前期的成果,在当校长之后,成果一定会减少,这也是为大学师生所接受的现状。
在明升中国,人们一直在呼吁校长职业化。若是单单对比美国大学校长职业化的第一个特征,明升中国的大学校长也已经“职业化”了,因为几乎所有校长在卸任但还未到退休年龄之时,不是平调、高升就是被安排到其他平级岗位上“发挥余热”。但就第二个特征而言,我们现在还没有做到。也是为什么广东省的“意见”提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管理和学术双肩挑领导干部的比例一般不要超过1/3,双肩挑的干部在任职期间,用于自身学术时间不能超过1/3”的原因所在。
但笔者以为,要使大学校长放弃学问或者减少学术时间,其实并非难事,但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高校制度建设问题。高校应该建设怎样的制度和规范,从而保障大学校长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作为教育家的作用,这才应该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焦点。
《明升中国app报》 (2012-06-20 B3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