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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颂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2-3-18 1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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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转基因应用要分情况

将转基因用于主粮生产要慎重,“人民不是小白鼠”。CFP供图

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起草并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粮食法”),其中特别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通过后,将是明升中国首部粮食法。
 
刚刚落幕的全国两会,对此条款展开热烈讨论。全国政协委员、“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表示,在没有实验结果作为根据的前提下,将转基因用于主粮生产要慎重,“人民不是小白鼠”。
 
袁隆平:
 
需年轻人自愿实验
 
此前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袁隆平表示转基因技术意义重大,但需谨慎实验,才能决定是否推行。
 
他表示,国内存在“赞成派”和“反对派”。“反对派”认为,转基因农产品具有抗病抗虫功能,来自于毒蛋白基因,虫子吃了会死,对人体健康会不会造成影响?赞成派则认为,昆虫的死亡是因为气孔闭塞,跟人的消化道不同。
 
而他本人自称“中间派”。
 
一直以来,这名“中间派”都呼吁人们自愿做实验,吃转基因食品在两年以上,不影响生育和下一代的健康,则可证明安全。“我愿意亲自做实验,问题是我没有生育能力了。”
 
袁隆平表示,转基因应用也要分情况:他所进行的技术攻关,是把玉米的基因转到水稻身上,提高水稻的光合作用效率,由于两者都是食品,“这样的转基因一点问题都没有”。
 
新法:
 
并未禁用转基因
 
根据新起草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总则,该法出台的意义是“为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保持粮食明升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细看条文,主要涉及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强调确立粮食安全的省长责任制、建立粮食基地、保护耕地等,对转基因的着墨较少,仅有第十二条第二款:“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与之相应的,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农业、质量监督、粮食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前有媒体称“粮食法”明令主粮禁用转基因。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羊城晚报表示,这属于误读。从具体条款看,国家只是强调管理,并未禁止。“这部法主要还是讲生产、讲流通。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方面突破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认同了转基因作为农业科技的方向。”
 
漏洞:
 
滥用转基因处罚太轻
 
对于转基因,粮食法里面所提的“国家有关规定”是指什么呢?
 
记者查阅农业部官网发现,核心法规唯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转基因作物的科研、实验、生产、加工以及经营等方面作出了比较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条例明确:“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以及“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的处罚细则,前者的最高罚款为5万元,后者为10万元。
 
不少专家认为这简直是“毛毛雨”。明升中国农科院研究员佟屏亚曾呼吁,对故意违规销售转基因种子的企业,应没收其全部货款。
 
实际上,“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也仅代表农业部认可产品的安全性。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明升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过去拿证书就可以进行商业化生产,“但现在已经不让了”。
 
根据《条例》规定,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除拿到“安全证书”外,还必须通过品种审定、在制定的区域种植或养殖、有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争议:
 
难以切断的基因“漂移”
 
对转基因主粮的质疑,起源于农业部网站公布的一张安全证书。
 
2009年8月17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了“华恢1号”、“Bt汕优63”两种转基因水稻和BVLA430101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水稻出现转基因,一度引起舆论哗然,“转基因水稻之父”、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张启发迅速陷入争议“风暴点”。
 
当时有媒体报道,转基因水稻仅拿到生产证书,并未允许推广,但有国外组织却在湖北、福建发现了私自种植转基因水稻的现象。
 
“张启发的转基因水稻,现在已经完全不让推广了。”明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透露。
 
除了人为原因,不少专家还担心转基因的自然“漂移”———实验性转基因作物的种子飘到附近的农田里,或通过花粉传授等自然方式,引起周边的作物“变异”。
 
迷雾:
 
多少转基因食品入市?
 
理论上,研发、生产转基因农产品,从立项开始的每一步都掌握在国家主管部门手里,市面有多少转基因食品应是一清二楚的。
 
但记者采访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郑风田向羊城晚报透露,该领域的备案很不规范:“现在很多科研单位都擅自搞转基因主粮的研究,国家不了解情况。研发一个转基因品种应该要报上级部门批准,擅自搞,上面没备案。”
 
“有些科研人员本身水平低不说,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科研结果还没成熟,也不符合规定,就急着推广,所以市场上可能已流出一些转基因主粮。”
 
除了擅自研发,进口也是个问题。国内企业或是故意、或是不知情,从国外进口转基因种子。明升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曾表示,国内的蔬菜种子90%以上从国外公司购入,不少含转基因。
 
目前农业部仅公布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证书,无法查到已商业化的转基因品种、销售量和销售地。从安全证书看,番茄、线辣椒、甜椒、木瓜等蔬菜均出现转基因品种。
 
据羊城晚报记者追查,转基因番茄属耐运输品种,后来基本停止推广;而华南农业大学的转基因木瓜则在广东销售较多。
 
追问:
 
执法调查成果未公布
 
实际上,主管部门也注意到了转基因违规种植的问题。
 
2010年,农业部开展一场转基因全国检查的风暴,查出有违规商业化的转基因品种;年末,农业部发布了第1504号公告,清退了27个玉米品种,包括登海3686、中农大236、中农大4号、铁研124等。有知情人向媒体爆料称,这四个品种均为转基因。
 
2011年,农业部联合其他部门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调研,但结果没有公布,媒体索要未果。
 
也有专家向羊城晚报透露,要检测某个作物的种子或作物本身是否为转基因产品,目前还没有相对迅捷有效的方法,而且即使检测也只能是抽样检测。
 
“检测转基因的手段就类似检测添加剂,需要经过取样、化验等一系列的实验手段,等到结果出来,得半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而且不同的转基因技术,对应的检测方法也不同。政府很容易被这些科研机构骗。”郑风田说,粮食法的转基因条款,目前仍存在“落地难”的问题。
 
展望——
 
定稿能否更重“安全”?
 
2004年提出动议,2009年列入当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2012年出台征求意见稿,“粮食法”已经酝酿了整整8年时间。
 
有参与立法的专家介绍,业界起初希望起草的是“粮食安全法”,是一部大法,不仅仅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两个部门来起草,需要更多部门参与———但征求意见稿基本只限于部门法,监管力量打了折扣。
 
公开征询意见中,多数人希望加入转基因、外资涉入明升中国粮食市场等重大问题的规范,以保障粮食供应安全,但征求意见稿对这些问题着墨甚少。
 
“这其中涉及利益博弈,希望最终稿能更注意安全问题。”一名要求匿名的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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