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的“门槛”已得到明确。12月13日,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为防止考生无序流动,2014年,社会考生或仍须回户籍所在地高考。
日前,山东省发布《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这一门槛是否适用于社会考生?最近,一名河北户籍的高中生带着这样的疑问打来电话,“我在山东读高中且有学籍,如果我2014年高考失利,想复读一年继续在山东参加高考,还有机会吗?”
13日,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复读生属于社会考生,按照现有政策,要回户籍地考试。“如果2014年山东高考对社会考生完全放开,是否会造成考生无序流动?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担心的。”据了解,按照目前的学籍管理规定,高中毕业学籍自动取消,因此,社会考生将不符合就地高考的条件。
上述负责人说,当然,如果社会考生在流入地有稳定工作、住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能否就地高考的政策将来还会进一步细化。
由于各市资源承载能力不同,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已将随迁子女就地中考的“门槛”限定权交给各市,据介绍,月底前,各市将拿出具体政策。上述负责人指出,即使不满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条件,有条件的市也应提供借考服务,但由于风险太大,高考是不能借考的。
此外,上述负责人对“异地高考”的说法进行了纠正。“‘异地高考’暗含鼓励高考移民的意思,更为准确的说法应是‘就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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