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召开座谈会,总结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公开选拔校长试点经验,为扩大试点工作做准备。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表示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坚持公开选拔的改革方向不动摇
,二是坚持严格把好公选工作的政治关,三是坚持app的遴选标准和程序,四是总结凝练国内公选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合理借鉴境外大学校长选拔的有效经验。(11月8日《新京报》)可以期待,经过公选产生的大学校长,应该是集管理才能、学术才能和学者风范于一身的大学高端人才,应该是“自由之思想”和“独立之人格”的学界公知。假如真是那样,对于大学去行政化的目标,相信也犹可期待了。
既然为公选,就意味着更多的人在选择校长时拥有了充足的话语权。可是,假如公选出来的大学校长,仍然扣上“省部级”、“厅局级”等行政级别,然后再配上十几名校长助理,则即便是公选出来的大学校长也很快会成为官员。“教授治校”,也就还会还原到“官员治校”的旧路上。因此,大学要实现专业化、职业化,就必须先去行政化,减少或削弱由上级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和组织部门的用人权力。
大学校长,应该是众教授之长,而不是众教授之官。因此,公选大学校长,请先让大学校长去官级化。只有大学校长不再是官,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教授了,大学里才不会有行政与学术的冲突,才会有学术品质与学术成果的真正整合,大学才会慢慢走上“教授治校”的康庄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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