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近日发布“”,主要事项如下:
一、编报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课题负责人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学习掌握课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填报课题预算书,确保填报内容详实、准确。项目组织单位应结合项目总体任务安排,做好课题预算书的审核工作和课题启动后的管理与监督。
2.课题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核批的预算内容进行填报,其中课题专项经费按预算核批数填报,课题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课题预算申报时的资金承诺填报。课题经费支出分经费科目填报,专项经费支出参照预算评估核定数填报。
3.课题承担单位需对课题预算安排中的支出内容及支出用途进行详细说明。
4.课题预算书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保持一致,并对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情况做出详细说明。若有调整变化,课题承担单位需按程序报项目组织单位同意,并在预算书填报阶段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部。
二、编报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层汇审”原则组织课题预算书填报。
1.课题承担单位作为课题预算书的编制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点击“用户登录”,进入左侧列表中的支撑计划预算书填报系统,编制预算书报表及说明,审核后通过课题单位管理员账号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预审。
2.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课题预算书中课题经费分解、课题预算支出内容及自筹经费安排情况等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通过项目管理员账号提交科技部审核。
3.科技部审核完成后,及时通过预算书填报系统向项目组织单位及课题承担单位反馈审核结果。如涉及修改、调整等内容,课题承担单位需按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后,依照上述程序再次提交。
4.课题承担单位通过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在预算书填报系统中打印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如有自筹经费,需提供加盖有相关来源渠道公章的经费来源证明,签章完备后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签章后报送科技部。
5.科技部对预算书审核签章,返还项目组织单位一式两份(含课题承担单位一份)。
三、时间节点安排:
2011年4月30日前,项目组织(牵头)单位完成课题预算书网上审核,并提请科技部审核。
2011年5月10日前,科技部通过填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
2011年5月20日前,项目组织单位将课题预算书报送科技部相关专业司局。
四、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工作,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将在课题预算书签订工作完成后拨付课题经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预算书审核工作具体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组织。
联系电话:88301357,88301360-687,668;传真:68340830
软件技术支持国家科技预算申报管理中心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