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申报中心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书科技部不予受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网上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及创建申报项目
1.首先登录申报中心网站点击用户注册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单位用户信息-登记表》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本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尽快传真至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同时将原件一式两份,尽快将注册原件及证明材料寄送至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
往年在申报中心申报过973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使用原单位账号信息即可。
2.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创建973计划申报项目及其他申请人账号,并将申报项目的填写权限赋予相应的申请人账号。
(二)申报
1.项目申请者使用从申报单位获得的申请人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后将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后,于受理截止时间前(3月30日17:00前)在网上将申请书提交至科技部。
2.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提交申请书后,在线打印两份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后4日内(4月3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如有外籍app家及港、澳、台地区app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app家或课题负责人,请将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一并寄出。)。
二、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项目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单位分别申报。部门(包括部委、行业、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应由部门出具推荐公函并于受理截止日期后4日内(4月3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
三、申报期限
申报项目受理时间为3月15日8:00至3月30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尽早登陆申报系统,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中继线)
传真号码:010-68523396、68521776、68522908、68528068、68529028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