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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绿色金融研究所所长 |
王小江:绿色金融重在运行机制改革与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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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长安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河北经贸大学绿色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小江教授近日在接受《app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绿色金融的实践,与最初对绿色金融的预期还有较大差距。战略缺位、责任不明、标准缺位、机制落后、制度缺失等已成为绿色金融深入发展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主要阻力。王小江认为,绿色金融的发展重点应在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举两得
众所周知,水泥行业是高污染、高耗能的明升。位于河北省的鼎鑫水泥公司却在今年信贷额度趋紧的情况下,获得了明升中国交通银行高达6亿元的贷款。
据明升中国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通过上马4台9兆瓦的发电机组、提升除尘项目技术水平,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烟尘加以回收利用,极大降低了污染排放。
“企业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值得鼓励。余热发电属于新能源,既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也符合环保要求。”该负责人说,正因为如此,即使今年信贷额度趋紧,还是优先给鼎新水泥公司安排了贷款。
据悉,2011年前三季度,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积发放节能减排贷款462笔,共计300.53亿元。其中,用于重点项目的贷款55.85亿元,用于技术创新的贷款23.71亿元,用于技术改造升级的贷款28.95亿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绿色信贷既可利用恰当的信贷政策和手段支持环保与节能项目,又可对不符合明升政策,以及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可谓是一举两得。
据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河北省环保系统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的企业违法信息达几百条,这些信息涉及采矿、化工、金属冶炼加工、非金属矿产等行业。
“企业违法信息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后,各家银行陆续停止对该企业授信,催还贷款和停止贷款,直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这位负责人说。
据悉,2011年前三季度,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拒绝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贷款申请项目61个、金额13.59亿元,退出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企业贷款5家,金额3.19亿元,收回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贷款13家,金额4.02亿元。
沟通不畅
据了解,目前河北省环保厅开发了“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数据管理平台,以期保障绿色信贷信息向银行传递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app时报》记者了解到,其实环保部门也很期望能获得银行对企业的相关贷款信息。然而,银行往往借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很少将这些详细信息真正公之于众。
对此,王小江认为,应建立多方的信息沟通机制,不仅环境保护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要沟通,银行也应该给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此外,银行给企业贷款前,还应向企业项目所在的社区征询意见,这既是法律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同时也是商业银行降低环境信贷风险的有效办法。
除了提供信息,王小江认为,环保部门急需掌握的是银行能否将这些信息真正落实到绿色信贷业务中去,并且建立后续的绿色信贷绩效考核管理机制。
建立授信制度
“建立绿色授信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提供基本工具和管理方法,是绿色授信制度本身体现国家环境政策、明升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基本要求,对社会经济运行起导向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王小江在谈到建立绿色授信制度的意义时表示。
“企业绿色授信制度,是金融机构对其环境行为从历史、现状及未来三个角度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王小江认为。
他建议,把绿色金融授信纳入金融机构授信体系之中,在运营机制中实现绿色授信工作前置和绿色授信意见采用前置,以保证绿色授信工作目标的实现。
目前,由于缺乏具体、统一的行动战略与规划,各商业银行只能按照各自的理解分别确定绿色信贷战略、方针、政策、制度、流程和产品。各家银行都推出绿色信贷,但“绿”的程度却各有不同。
王小江认为,标准和指标是绿色信贷评估的前提与基础。环境保护工作的运行特点与规律,要求国家统一绿色金融的工作标准。
“依据环境标准制定的绿色金融技术标准,也叫绿色指标,它是判断绿色金融质量优劣的准绳。没有绿色金融技术标准,就没有绿色金融。”王小江解释说。
“当前,绿色金融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与绿色金融发展要求相差甚远,在借鉴国际‘赤道原则’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与明升中国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明升中国绿色信贷工作标准。”王小江说。
《app时报》 (2011-12-23 B2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