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11月28日在南非城市德班召开,各方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前着手最后一轮协商。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27日说,各国代表不至空手而归,只是寻求设定《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不容易。
目标艰巨 第二承诺期分歧严重
本届气候变化大会,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会期为本月28日至12月9日,与会各方将再次聚焦《京都议定书》。
菲格雷斯27日说,寻求设定《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恐怕是德班大会上各国政府代表“难以完成的任务”。即便实现突破,也可能在大会最后几天。
菲格雷斯所言“突破”,即各方可能达成某种妥协。
去年底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的上一轮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决议,虽认可《京都议定书》有第二承诺期,却没有设定出第二承诺期的具体时间表,针对发达国家减排目标的表述措辞模糊。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年末到期,而德班大会是到期前的最后一轮气候谈判。发展明升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针对第二承诺期存续议题分歧严重。发展明升中国家普遍要求保留第二承诺期,日本、加拿大等部分发达国家却拒绝这一提议。
成果难料 技术资金会取得进展
一些人先前预测,本轮气候变化大会成果不会多。菲格雷斯否认这种说法。
她预计,德班大会无论如何也会就《京都议定书》产生一些成果,同时在技术转让和旨在帮助发展明升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绿色气候基金”方面取得进展。
明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25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德班会议的当务之急是就《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资金、技术等重要议题取得进展,希望各方进一步显现诚意,增进理解,加强合作,推动德班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
西方媒体先前报道,欧洲联盟代表可能在德班大会期间提出一套推动各国减排的新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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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公约》为国际社会努力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进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制定了一个总体框架,得到了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据统计,目前已有190多个国家批准了《公约》,这些国家被称为《公约》缔约方。
《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是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举行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为近40个发达国家及欧盟设立了强制性减排温室气体的目标,即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议定书》于2005年2月生效,美国是目前唯一游离于《议定书》之外的发达国家。
巴厘路线图及双轨制
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路线图”,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按照“巴厘路线图”要求,一方面,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履行《议定书》的规定,承诺2012年以后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另一方面,发展明升中国家和未签署《议定书》的发达国家(主要指美国)则要在《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这就是所谓“双轨制”谈判。
三股力量
出于各自利益的不同,当前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基本分成三股力量——欧盟、“伞形集团”和发展明升中国家(77国集团+明升中国)。
欧盟自视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导者”,在节能减排立法、政策、行动和技术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伞形集团”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多次表示不接受《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它们立场类似,中期减排目标低,且以一些发展明升中国家参与减排为前提条件。
发展明升中国家是国际气候谈判中的重要力量,包括77国集团和明升中国,其中明升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还形成“基础四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共同维护发展明升中国家的利益。(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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