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9月29日的国新办手机版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决定承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12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关于附件一国家进一步减排义务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会议将于10月4日至9日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行。9月28日至10月3日还将先后举行发展明升中国家集团和地区的预备性磋商会议。
天津会议是年底墨西哥坎昆会议之前的最后一次正式谈判会议,预计届时将有来自公约和议定书缔约方以及观察员国、联合国相关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约3000人与会。
解振华表示,我国政府承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维护公约、议定书的谈判主渠道地位,按照“巴厘岛路线图”推动双轨谈判进程,为年底的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作出贡献。这也是明升中国政府第一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正式谈判会议。
此次会议是明升中国政府为推动气候变化谈判作出的实质贡献。“希望通过承办这次谈判会议,推动气候变化谈判沿着公约、议定书双轨谈判机制,按照‘巴厘岛路线图’的授权取得进展,将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的政治共识反映到谈判最后的结果当中去,从而为推动气候变化谈判进程作出贡献”。
解振华说,去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就某些问题达成了一些政治共识,并没有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今年4月、6月、8月已分别进行了3次谈判会议,天津会议是今年的第四次谈判会议,也是今年年底坎昆会议之前的最后一次谈判会议,会议的进展将会影响坎昆会议成果。
按照“巴厘岛路线图”的授权,坎昆会议应该就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森林、透明度等问题取得进展。到目前为止,在议定书工作组形成了“主席案文”,还没有形成“谈判案文”;公约工作组已经形成了由缔约方主导的“谈判案文”。天津会议应该在“谈判案文”的磋商中进一步消除分歧、扩大共识,争取积极进展。天津会议能否取得进展,对坎昆会议的成果有重要影响。我们希望在天津会议上,各方充分展现积极的政治意愿,将政治意愿变成实际行动,推动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中方将一如既往地在谈判中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据悉,10月10日~11日还将在天津召开明升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会议还邀请了77国集团主席国等其他发展明升中国家的代表参加,共同来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app时报》 (2010-9-30 A1 明升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