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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地区和学校 |
26所部属高校试点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
教育部12月16日发布了一批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云南省。
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
建立健全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的试点地区包括:清华大学等8所部属高校。
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的试点地区包括:黑龙江省,浙江省,厦门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长春理工大学。
改革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方式,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的试点地区包括:湖南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
构建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健全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试点地区包括:黑龙江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本次专项改革包括10大试点任务,其中一项即为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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