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09级法学系研究生杨元元在该校学生宿舍的厕所内,以自缢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明升m88。这一事件经网帖披露后迅速引发网民关注,媒体也连续追踪报道。综合各媒体的报道,事件经过大致如下:杨元元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而带母求学,申请校方为其母亲安排住宿。但是学校最终没有为其母亲安排住宿,要求她在校外租房,并“禁止其母亲再进宿舍楼”。找房没有着落,两个多月里,杨元元与母亲共同挤在宿舍的小床上。在5天5夜没合眼,精神彻底崩溃之际,在宿舍卫生间自杀身亡。
上海海事大学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声明陈述了“劝说其母不要留宿学生宿舍”的事实——2009年9月12日入学报到后,杨元元母亲一直与其住同一寝室。学校管理人员发现后,劝说其母不要留宿学生宿舍,11月24日,杨母在学校外自租住房。
从高校的校规来看,上海海事大学“劝说其母不要留宿学生宿舍”,并没有问题。事实上,这样的劝说,几乎在每个高校都有发生,从高校宿舍管理的安全以及高校宿舍服务的对象看,这样的劝说,也无不妥。但是,对于学校的这一做法,网上展开了激辩,不少网友认为这反映出学校的冷漠,完全可以在规定面前特事特办,给贫困的母亲栖身之地,也不至于让杨元元精神崩溃。另外还有一些网友依据媒体报道,家属认为校方态度恶劣(校方对此否认),而确认校方很无情。
我理解网友们的心情,但是,假设这些网友是在校大学生,有可能在另一种情况下作出完全不同的反应,比如:同宿舍同学长期留宿来自家乡的农民工兄弟或者父亲,他们可能会向学校检举,说同学留宿他人打扰他们生活;有些同学进校之后被学校告知,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一直拖着不愿意离开学生宿舍,学校只好在校外租房临时解决住宿问题,他们会对学兄学姐离开学校还霸占学校宿舍而愤愤不平。如果是学生家长(不管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家长),得知学生宿舍还住有不是学生的其他人,也可能向学校提出抗议。
这是高校实行寄宿制所面临的新困境。近年来,随着城市住房价格的飙升,一套很小的房子,房租动辄就上千,这让住宿费相对低廉的高校宿舍,显得炙手可热,据笔者所知,有的高校中,毕业生在当地找到工作(或留下来继续找工作),但不愿意搬走,学校只有下最后通牒;还有的宿舍,不时挤进考研、实习、打工的外地学生。往往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从理智上,大家支持高校,而在情感上,却又不接受——在学校赶毕业生时,会说学校对自己的学生怎么这么无情;而在清理借宿人员时,说学校为什么没有同情心。
学校的归学校,社会的归社会。这是教育改革所一直倡导的理念,以让大学回复办学的本质功能。就大学生寄宿来说,在国外很多实行寄宿制的高校,由于宿舍十分有限,规定只给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提供,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全部自己找住房,至于研究生、博士,几乎没有再由学校提供宿舍的,而且,与社会房源的房租相比,大学的住宿费甚至还略高。为什么会如此?这是因为从学校教育角度出发,低年级和本app生,有一定必要过集体生活的;而高年级或研究生阶段,已无实行寄宿制教育的必要。同时大学的完全学分制(弹性学制),也难以保障修学年限不同的学生的住宿,全部承担学生的寄宿,学校难承受其重。
当然,与学校的这种教育管理相对应,社会有紧密的衔接,如前所述,社会房租并不是高得离谱,学生无法承受;社会有完整的救济体系,贫困家庭会得到社会的救济与帮助。贫困学生的助学贷款由政府担保,而其父母的救济则由社会进行。
我国大学的学生宿舍管理曾尝试社会化、公寓化改革,但由于诸多原因,改革很不彻底,宿舍还是由学校统一管理。而出现以上这些问题,正在于没有社会环境与社会救济体制的衔接——你把刚毕业的学生清除出宿舍吧,他们一个月最多只有2000元的薪水(有的还工作无着,在继续找工作),到哪里去找房子?你把贫困孩子的父老乡亲赶出宿舍吧,他们可能就风餐露宿。可是,对于学校有限的宿舍资源,以及社会对大学宿舍的安全要求,大学又不得不执行严格的管理:特事特办一人,就可能特事特办很多人,如果因为这种特事特办发生安全事故,大学依旧会被指责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管理混乱,其责任更为重大。
贫困女研究生的自杀是令人心痛的,但网友把责任归为大学的宿舍管理制度,是不合适的。这没有界定清学校的责任和社会的责任。纠缠在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上,会忽视这一事件中的真问题。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应更多关注对高学历学生的心理教育——他们的期望往往更高,而无法承受现实生活的压力(这名女研究生就认为“知识改变命运”,加之性格内向,并由此对现状灰心丧气);以及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的生活待遇问题——在国外,博士研究生基本上都有全额奖学金,生活上没有压力,假如国内博士生活待遇如国外,这位母亲就不会因为女儿读研、儿子读博还十分清贫;同时也呼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以改变大学还存在的办社会的问题。
《app时报》 (2010-1-19 B1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