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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9-1 16: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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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所高校被批准为首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
 
[明升手机版(明升中国)综合报道]近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2009]47号)和《关于推荐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2009]48号),北京大学等15所高校被批准为首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Education,Ed.D)教育试点单位。
 
教育博士是教育专业学位的最高层次,其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高层次、职业化的专门人才。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据了解,此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15所高校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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