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又曝出抄袭丑闻。这一回的主角是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及其博士生,特点是“明目张胆”。明目张胆到了什么程度?用被抄袭者——地球另一端的智利app家罗伯特·卡迪纳斯的话说,“这篇是我们的论文的删节版”。这也意味着,这一回把脸还实实在在地丢到了国外。
学术抄袭在今天早有算不上手机版的意味了,太多了,哪个高校或学术机构而已,哪个级别的当事人而已。还算得上手机版的,是事发之后当事人对这种丑陋行为的态度或曰认识。不过,综合起来看,也没多少新鲜的,基本上异曲同工。其中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少有抄袭者痛快地坦承自己的行为不当进而自责,大抵都要狡辩、抵赖一番;并且,在顾左右而言他的同时,往往还要归结为属于内部之间的矛盾斗争、相互倾轧。拣近前的例子说,西南交大副校长论文抄袭被该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事实成立,性质较为严重”之后,当事人仍然辩解自己只是“引用”——类似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吧,且认为自己因为竞争校长人选交恶了一批人。武汉这位博士生也说了,他们的抄袭败露已经过去好久了,现在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出来“恶毒炒作”。即便是他们说的这样,我们想问的是:究竟抄袭本身是不是属于栽赃陷害呢?
抄袭者败露之后的另外一个显著特点是,如果是师徒组合联手完成的,为师的往往要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努力试图给人无辜的感觉;为徒的则也挺身而出,甘愿把一切大包大揽。也就是说,有身份或者身份显赫的那个还是想到了颜面,没身份的另一个只有不要脸了。这里大约还不能用“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来比拟,实在是因为没身份的那个没有选择的余地。过关了,“成绩”是咱俩的;不幸露馅了,只有你兜着了,你必须兜着!这不,此一番的校长先生明明携此论文刚刚在学术大会上作了演讲,败露之后,转眼便声称“论文曾由本校另外两位教授把关”,毫无愧疚意识。这或许可以从侧面印证,我国的学术腐败对一些“业内”人士而言是多么不算事情的事情。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光是被证实学术抄袭的大学校长、副校长就有好几个了,有响当当的名牌大学的,有二三流队列中的。他们分属于何方神圣,媒体都已经点名曝光,无需在此再次一一罗列示众。学界之外也许无甚震动,他们被牢牢地钉在了学术的耻辱柱上是确凿无疑的。现在,因为这位武汉理工大学校长还是明升中国app院2009年的院士候选人,在学术不端问题上同样不能幸免,我们就不禁要问:学术不端的“上限”究竟在哪里?再问一句:“删节版”都敢面不改色地拿到学术大会上招摇,学术抄袭还会胆大妄为到什么地步?
正如政治领域里的反腐败一样,学术腐败也非反不可。如何反,与我们隔海相望的韩国其实已经给出了一定的警示。因为学术造假,他们可以把自己册封的“最高app家”黄禹锡毫不手软地拿下。我们为什么就缺乏这种魄力呢?我们为什么会对有一点衔头的人物就要袒护呢?如果说,政治领域的反腐败因为盘根错节,快刀斩不了乱麻,那么,学术领域的反腐败顾忌在哪里呢?同样加大一下力度吧。须知,这是关系到国民对学术界的信心问题。那些理论上的精英,应该是社会上最讲道德良心的人!(原题为《反学术腐败也要加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