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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大副校长就涉嫌抄袭事件道歉 5教授联名敦促其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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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辽宁大学获悉,该校6月18日召开了关于副校长陆杰荣“涉嫌抄袭”事件专门会议,陆杰荣做了个人检查并道歉。21日,学术批评网创办人杨玉圣等五名教授联名发文,敦促陆杰荣引咎辞职。
副校长道歉 辽大责其做检查
记者在辽宁大学网站看到,6月18日下午,该校在崇山校区就陆杰荣副校长“涉嫌抄袭”事件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
会上,陆杰荣就“涉嫌抄袭”事件做了情况说明和个人检查。他讲到,第一,在抄袭事件中,集中反映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导师修养的缺失,负有重要的不可推脱的责任。第二,抄袭事件给各方面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给原作者王凌云在著作权益等方面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对此向王凌云表示深深的歉意;给《哲学研究》杂志甚至是哲学界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表示歉意;对辽宁大学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对此也表示歉意。第三,对网络和媒体的善意批评表示真诚的接受。他表示,将终生记取这一惨痛人生教训,深刻反省,认真改正,引以为戒。并请求上级组织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辽宁大学校长程伟提出,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做进一步的详细汇报,目前初步的处理意见是:第一,陆杰荣同志在“涉嫌论文抄袭”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第二,这一事件在教育界、学术界以及社会中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原作者和相关单位造成伤害,也极大地损害了辽宁大学的声誉。学校党委要求陆杰荣同志要从中记取深刻教训,认真反思,深挖思想根源,作出深刻检查;第三,事件虽然出现在陆杰荣同志身上,但对学校班子全体成员是一个重要的警示。
五教授联名 敦促陆杰荣辞职
21日,学术批评网创办人杨玉圣等五名教授联名发文,敦促陆杰荣引咎辞职。此次联名发文的是杨玉圣(明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民(山东大学教授)、许章润(清华大学教授)、黄安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世洞(武汉大学教授)。
在《敦促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教授引咎辞职书》中,五位教授表示:对于学生杨伦的论文,陆杰荣只“问了一句”便同意署名,恐怕不仅仅是出于乐于助人的热忱。不知道陆副校长已经当了几回类似这种“第一署名”的“活雷锋”了。
根据清华大学教授李强的搜集整理,在明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词栏目输入“陆杰荣”(搜索年限设定为“2003-2009”),可检索到该时段内全文数据中陆杰荣教授的论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发表的合作论文共计有13篇。
文章称,“为了明升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尊严,为了高等学校与高校教师的集体学术荣誉,也为了辽宁大学的社会名誉,作为学术共同体之一员,我们谨在此郑重敦促陆杰荣副校长立即引咎辞职。”
对此,辽大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最终处理决定要省委作出,学校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目前尚无其他进展。
来龙去脉 辽大副校长身陷“抄袭门”
国内哲学界权威学术期刊《哲学研究》今年第4期刊登了署名“陆杰荣、杨伦”的文章《何谓“理论”?》,其中第一作者陆杰荣系辽宁大学副校长,第二作者杨伦为北师大在读博士。而《何谓“理论”?》一文涉嫌抄袭云南大学讲师王凌云多年前的一篇讲稿《什么是理论(Theory)?》。
陆杰荣、杨伦的文章发表在2009年4月的《哲学研究》第81页至87页上。据核实,该文内容和云南大学哲学系讲师王凌云大学期间的习作《什么是理论(Theory)?》80%以上雷同。
2009年6月,王凌云要求陆、杨两人必须在媒体上公开承认抄袭,并且向他道歉,同时向《哲学研究》杂志告知这一侵权事实,促使《哲学研究》将该论文的著作权归还给王凌云。王凌云同时表示,将向二人索取经济上的赔偿。
涉嫌抄袭的当事人之一、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接受采访时承认了抄袭行为。他称自己为了能够顺利毕业,获得博士学位,便以自己的硕士导师陆杰荣作为第一署名人,将文章投给多家杂志社,但这一情况(包括抄袭、发表等)并没有告知陆杰荣。
目前,北京师范大学已经注销了杨伦的学位,同时给予他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