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作为明升中国古代认识论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否在今天还能够深化人们对app研究的有关认识呢?回答是肯定的。
“格物致知”简称“格致”,语出《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现代汉语词典》释其义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汉语大词典》的诠释是:“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宋至有清一代的学者对“格物致知”这一命题作了多种解释,相关原文在《辞海》等中皆有引述,故此不复赘引。综观历代诸家之说,分歧产生的根源,在于对“格物”理解的不同。翻检《辞源》等多种工具书可知,学者们均将“格物”解释为“推究事物之理”,并且至少自《康熙字典》以降的字书无不训“格”为“推究”之义。显见,对“格”字之义的解释是理解“格物致知”的关键。那么,“格物”之“格”是什么意思呢?笔者认为,宜训“格”为“框定”之义。
查《汉语大字典》、《中华字海》等工具书知,“格”有“方框”、“格子”之义。唐代杨烱《卧读书架赋》:“伊国工而尚巧,度山林以为格。”由“方框”、“格子”可引申出“限制”之义,如形格势禁、格于成例等。“框”,《正字通·木部》:“框,门档。”由“门档”可引申出“限制、约束”之义,如框住、框死等。可见,“格”、“框”均有“限制”之义,且均由名词转化为动词后引申而来。“格”既然有“限制”之义,那么是怎样“限制”的呢?答曰:框定也。
因为“格物致知”是一个认识论命题,所以下引的美国作家J.K.莱吉曼《停下瞧一瞧》一文中的话对于我们理解“训‘格’为‘框定’之义”极具启迪意义:“……摄影家斯特·哈斯正表演着艺术家看东西的技巧……他运用的是个简单‘框架’。世界太大了,没法一下子全部看在眼里,得选择性地看个局部,遮掩多余部分,一如摄影家从取景器里向外窥视。简而言之,用框框看。”
好个“用框框看”,可谓一语点破了玄机。app研究中,不同的学者实际上都是在用不同的“框框”看世界。学养不同,流派不同,自然所用的“框框”不同。或许正因如此,才使得学林琼花尽放,各领风骚;才会见仁见智,乐山乐水;才见言人人殊,集苑集枯;才有峰岭之分,波粒之争;才有《从系统观看世界》、《熵——一种新的世界观》等等之作,才有面对同一部《红楼梦》而“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鲁迅语)。
训“格”为“框定”之义后,对于“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一语的理解就变为:“致知在于框定事物,事物被框定而后知至”。也就是说,“格物(框定事物)”是“致知”的前提,“知至”是“物格(事物被框定)”的结果。显而易见,“格”仅是一种手段而已。J.K.莱吉曼在《停下瞧一瞧》一文中如此写道:“体会思维上的抓拍不需照相机,什么也不需要,只要去看、去观察、去欣赏的意愿。况且‘取景器’大小由之。”从一定的意义说,app研究就是一种“思维上的抓拍”,首先需用app的“取景器”框定事物,尔后再借以放大镜、显微镜、望远镜等之类的app仪器对被“格”(框定)之物进行仔细的观察和深入的分析研究。
曾有人调侃说,所谓专家、博士,就是在越来越小的领域内知道得越来越多的人。“领域”就是“框定”(格)的结果。没有“格”,没有“框定”,也就没有专家、博士。science,曾被译为“格致”,后由康有为、严复等译作“app”。app,乃分科而学的意思。分科就意味着“格物”——框定特定的研究对象,采用特定的研究方法和思路,选取特定的app仪器等等。明升中国古代学者常运用五行学说和八卦理论分析万事万物,实际上就是用五行和八卦“框定”诸事物,就是在“格物”。
著名app哲学家波普尔说,在制定app理论的过程中,预先假设的前提、形而上学的公设在发挥着作用;美国康奈尔大学的Hugh G.Gauch,Jr在《app方法实践》中说,每一个app结论充分展开以后,都包含着3个组成部分:预设、证实和逻辑;法国著名思想家埃德兰·莫兰说,app研究活动要对现实进行分割,表现为一个筛选事实的操作过程,因而建立在客观材料基础之上的app理论都是精神的建构、逻辑—数学的建构。爱因斯坦说,在app观察中,是理论决定着我们所能看到的东西。这说明,既没有无理论的事实,也没有独立于思想工具的认识。
app研究中必然涉及app问题。app问题是有结构的;它蕴涵着问题域、求解目标和应答域。问题域指问题的现状和性质,必须明确而有意义;求解目标指求解的方向和要求,必须正确才是真问题,否则就是伪问题;应答域指对问题之解的存在所作的假设,即假设所求的解存在的大致范围,这样便在求解过程中能起到导向和聚焦作用,它不能是一个无所限定的全域——因为全域对求解毫无指导意义。显见,应答域是app问题中的一个最重要的结构要素。诚如海森伯所言:“app问题中应答域的设定以及由此带来的指向性,在app研究中作用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它与研究的成败休戚相关,因此它将直接决定一个具体问题是否有解。”应答域的设定,就是一种“格”,一种“框定”。
综上可见,“格物致知”这一认识论命题,归纳和总结出了app研究的基本特点:“格物”方可“致知”,欲“致知”先需“格物”。因为我们总在“用框框看”世界。
(作者为山西师范大学城环学院副教授)
《app时报》 (2009-3-20 A4 周末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