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规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质量”研讨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表示,目前高校教学评估过程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吴启迪表示,主要表现在评估方案对不同高校的分类发展指导性不够;评估过程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
教育部官方对教学评估存在问题的表态,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有的为教育部建言,怎样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有的则进一步质疑,教育部为何还要把问题颇多的评估工作继续坚持做下去。
对于教育部负责人此次的表态,我的看法是,终于迈出了纠错的第一步。从本科教学评估开始进行时起,关于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批评,就一直不断,可主事的教育管理部门一直认为那只是个别的、少数的、发展中的问题,与评估本身没有关系,并坚持把这一轮的评估进行到底。终于,在这一轮评估将要结束时,各方的意见积聚起来,集中爆发,先有明升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的“炮轰”,接着是社会舆论借势而上,进一步曝光评估中的严重作假与劳民伤财问题,再就是网友转贴6位校领导与评估组女秘书的合影照片,对评估的变异进行嘲讽。
严肃的教育教学评估,发展到这样的地步,我相信,教育主管部门也是不想看到的。而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正在于当前的教育发展,缺少纠错机制,致使问题没得到及时解决,而日益复杂。
首先,学校在权力关系中对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顺从,使主管部门推行相关政策,在教育内部阻力不大,也导致主管部门难以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对于上级管理部门制订的规定,学校哪怕再有意见,也往往照章执行,所谓“理解执行,不理解也得执行”,而且,出于政绩、资源等因素,学校还会在不理解也执行的背景下,夸大汇报执行的良好效果,违心讲述执行的重大意义。
这让上级部门感觉政策制定很是正确,反过来对一些批评感到“莫名奇妙”——学校都没有反对意见,都觉得执行效果特别好,你进行什么批评?所以,经常听到有关负责人说,据我了解的情况,高校对教学评估是欢迎的,对其效果是肯定的……前不久纪宝成校长的文章引起一阵轰动,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这样公开批评的校长凤毛麟角;二是说出了很多校长想说但没有说出的话。
其次,社会舆论的批评不能以民意的力量影响教育决策。回顾过去多年来媒体对教学评估的报道、评论,不但总结出评估的问题,而且指明了评估改革的方向、对策。在民主决策中,这些意见应该通过提议、论证、审议等环节,成为修改政策的重要力量,可是,批评声仅仅停留在表达(包括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议案),而难构成审议与监督。因为最终的决策权掌握在行政管理部门手中,愿不愿意听,愿不愿意改,都还是由行政管理部门说了算。
与教学评估问题类似,近年来还有其他各类行政性评估问题,还有高等教育扩招问题,还有教育明升化问题,还有高校内部的人事制度改革问题,以及禁止学生在外租房问题,等等,都是在批评声中走来。
其实,健全的纠错机制,是任何事物健康发展所不可缺少的,这也是app发展观的重要组成。对教育问题的认识,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教育环境的变化,都会发生变化,教育政策完全可以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修正完善。有错不可怕,坚持错误才可怕。
建立健全的纠错机制,在当下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是学校实施自主办学,政府部门对于学校的管理应该依法进行,不能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而学校应该有自主办学的强烈意识,努力争取自己的办学自主地位,在这一点上,当今的大学应该多学习当年艰苦办学的西南联合大学,是怎样在学校自治上保持尊严、寸土不让,直接给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的。做到这一点,学校必须明白自己是一个教学单位,是一个学术自治机构,而不是行政部门、政府机构。
二是教育决策的民主与app。一项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修正、完善、取消,应该基于民意。修正、完善、取消,说到底就是在“纠错”,使政策更有利于教育本身的发展。如果不顾民意,拒绝修正、完善、取消,本身就反映出教育决策存在问题。换句话说,对于社会舆论对教育政策批评,最值得尊敬的做法是,根据意见再组织调查研究、制定新的方案、对新方案进行论证、提交人大审议通过,而不是拒绝批评,或者作适当修正应对批评。
再回到教学评估上,如果纠错机制健全,目前应该对这一影响广泛的教育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然后设计新的大学评估模式(包括取消评估方案),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其对高校办学质量的促进作用,提交人大审议然后执行,而不是眼下简单的“进一步规范评估”,大家从这里看不到评估怎么“规范”,以及“规范”后的评估会不会依旧存在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