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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林平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8-1-17 9:54:27
人民日报:两个发生在高校的事件,师之过?生之过?
 
阅读提示
 
先有中山大学博士生在网上发帖控诉导师“虐待”,紧跟着就是明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在课堂上与学生发生了激烈冲突。
 
这段时间,两个发生在高校里的事件,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和讨论:在我们这个一向把师道尊严看得无比重要的国度里,曾经“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师生关系,如今到底怎么了?
 
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几名大学教师和学生。从他们的讲述中,我们发现,老师有老师的怨言,学生也有学生的苦衷。虽然说这两个事件都有一定的偶发性,但它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目前高校的教育现状。
 
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老师该如何“为师”?学生该如何“为生”?教育评价制度是否有改进的空间?这些,是我们更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甲 方
 
严师才能出高徒,现在的学生太浮躁、功利
 
谢建社(广州大学社会学教授):发生在中山大学校园里的事让我深有感触。新一代的年轻人渴望自由、个性,有自己的想法,跟老师之间有一定的代沟。这也提醒我们,对待学生的方式方法应该与时俱进,多关注学生的个体需求,进行人性化的教育。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当今大学生中的问题也很严重。我们做学生时,学习很刻苦,也希望老师严厉,严师才能出高徒。但现在很多学生太浮躁,急功近利,上大学就为混个文凭。逃课、迟到早退、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现象成风。
 
这些现象,老师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有些不负责任的老师乐得当老好人。而一些严厉的老师,就觉得难以忍受,在对待学生的态度上,有时就不免过激,方法上,有时也不免粗暴。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不合格的大学生,在制度上没有淘汰机制。前两年上海大学按规定开除了几十个多次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也给学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但大多数学校都很难有这么大的勇气,使得这样的学生还能继续混下去。
 
按现在的教师评价制度,学生对老师的评价打分具有一票否决的效力,哪个老师太严厉,学生就打低分来报复,使老师在教育学生时缩手缩脚。
 
甘甜(中山大学明升m88app学院毕业生):我曾经选过中山大学艾云灿老师的选修课,第一堂课时他就说:“你们既然选了我的课,就一定要认真,谁要是想混学分,趁早放弃。”上课时他还经常点名,经常请学生回答问题,严厉得像个中学老师。
 
我觉得老师严厉其实是好事,只要不进行人身攻击,不辱骂学生,点名、批评、判你不合格等等都是很正常的。反倒是现在很多大学生缺乏自律意识,习惯了混成绩、混学分,选修课专门挑好过的选;必修课遇到好说话的老师也敢逃。甚至有些学生对老师缺乏起码的尊重,上课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
 
当然,学生缺少自律,也有深层次的原因。现在很多课程教学内容老化,教材质量低劣,让学生觉得学了无用;再加上现在的社会特别讲求物质,很多人觉得与其在学习上浪费时间,不如干点有实际利益的事。
 
中立方
 
改善师生关系,需要制度改革支撑
 
肖滨(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当前的大学校园里,师生关系和谐仍然是主流。不过,这两个个例事件也值得我们深思。说到底,师生关系的改善,双方互动很重要。
 
从学生方面来说,一方面,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浓厚,讲求师生平等,维护自身权益积极主动,这当然是好事。但另一方面,学生也要学会遵守规则,承担义务,把学生的角色扮演到位。上课不要迟到早退,不旷课,独立完成论文,诚实考试等等,这都是学生之为学生最起码的问题。
 
从老师方面说,既要严格要求学生,防止放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学生,善待学生。当然,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
 
要做到这两点,需要制度改革的支撑,现在不论是教师评价制度,还是学生评价制度,都有一定的问题。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下,老师整天忙于搞科研、发论文,课上得好不好不要紧,对学生负责不负责、关心不关心也不要紧;而学生就忙着混学分、考证书、找工作,个人品行好不好、专业知识掌握得好不好,似乎也不重要。只有改变这种评价制度,学生和老师各自的角色到位,才更有保障。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实行的是固定导师制,不管是硕士生还是博士生,一旦定下导师,就成为了常年不变的固定关系。一旦导师对学生不满意,或者学生对导师有怨言,双方都很难有自由选择权,可能只好彼此看不顺眼地捱到学生毕业为止。能否在制度上多给双方一些自主权?尤其是要允许学生有一定的自主选择,如对导师不满意,经过一定途径反映、申诉,并经一定手续后可予调换导师。
 
乙 方
 
个别老师放弃师道尊严,难以赢得学生尊重
 
严登峰(香港科技大学在读博士生):我想,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博士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导师是教学严厉还是品德有问题,学生是能分辨的。学生之所以对一些老师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有时候是这些老师自己先放弃了师道尊严,当然就难以赢得学生的尊重。
 
我读书时,老师绝大多数是好的,但也有个别老师缺乏自律。比如我上过一门选修课,老师第一天上课就强调,凡是上他的课一定要从他那里买教材,有同学提出借用往届同学的教材,老师很含蓄地说:“凡是从我这里买的,我都在名单上画一个钩,没买的就不画了。”这意思很明显,就是说买了教材的才能过。我们交了钱,拿到教材一看,是他自己编写的内部资料,虽然25元钱不算多,很多学生也乐得花25元钱“买”两个学分,但作为老师,这样的行为就让大家很瞧不起。
 
还有的名教授,明明开了他的课,可一学期见不了他几次面,每次上课都是研究生代劳,他自己在外面忙着搞创收、搞科研,这样的老师,对学生不负责任,学生自然也不会对他有感情。
 
林伟健(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我认为,大学校园中一些师生关系紧张,尤其是导师与研究生关系的非正常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导师。
 
有些导师只教学生专业知识,而不引导学生为人处世;当学生出现问题时,只是用简单粗暴的态度、方法对待。学生毕竟是学生,在一些事情上处理欠妥,这也不足为奇。学生进校就是希望学习知识,也学习做人,要是都好了,还用你教吗?
 
还有些导师,将研究生视为廉价劳动力,自己则成了“老板”,让学生为其“打下手”,这就产生了“劳资矛盾”,学生积怨已久而导致师生关系恶化的情形自然会产生。
 
还有些导师在学生的学术成果上强行署名,甚至还非要当第一作者,常常使学生敢怒不敢言。更有甚者,有些导师,只因学生未经其同意就独自发表论文而大动肝火,对自己的学生大发雷霆。这样的导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肯定打了很大折扣,师生关系也难以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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