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文件、申请程序、有关联系方式等。
1.有关文件
①
②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③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④
⑤
⑥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注: “学生类”和“非学生类”是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留学身份来界定的,其中“学生类”系指“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插班生”等,“非学生类” 系指“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等。
⑦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
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样表(学生类、非学生类)
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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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程序
凡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明升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注:来自高校、申请研究生类别的人员请查阅“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具体申请程序:
步骤1:查阅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步骤2:查阅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步骤3:注册/登录网报系统(),填报申请表(详见网报系统填表说明)
步骤4: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注:研究生以外类别(如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申请人中,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步骤5: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互换项目签约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注:如所申请项目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申请,请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有关联系方式
①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通讯录
②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方式
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址
详情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