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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太凌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8-10-11 11:3:18
高校腐败存四大病灶:基建、采购、后勤和招生
呈现高学历人员犯罪现象
 
近10年来,海淀区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案件为46件,涉及55人,占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85%。在昨日(10月10日)北京市教育纪工委、海淀检察院举办的“预防高校职务犯罪论坛”上,海淀检察院检察长孙力透露了该消息。他表示,高校腐败存在“四大病灶”。
 
北大职务犯罪各有“重灾区”
 
据北京大学纪委书记王丽梅介绍,2003年至2008年近5年间,北京大学共发生包括职务犯罪在内的职务违法违纪案件25件,涉及28人。
 
“职务犯罪以前都被认为是社会上的事,现在看来学校也不能‘幸免’。”王丽梅说,这些职务违法违纪案件分别集中出现在北大不同的单位。
 
贪污案件主要发生在财务部、医院收费处等财务管理部门和有资金往来的部门;受贿案件主要发生在仪器设备采购、医院药品采购等部门;挪用公款主要发生于房地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
 
55名案犯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人
 
据海淀检察院检察长孙力介绍,近年来高等学府已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领域。目前海淀区内有23所高校曾发生过职务犯罪案件。孙力认为,目前高校职务犯罪发案部位相对集中,基建、采购、后勤和招生领域,成为了高校腐败的四大“病灶”。高校职务犯罪呈现出高学历人员犯罪现象,在55名案犯中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有9人。犯罪主体主要集中在学校领导,主管财务的人员、后勤管理人员。
 
孙力表示,教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渠道转化为多渠道的筹资。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助、科研经费等。但高等院校的管理还长期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管理体制还存在漏洞。
 
 高校职务犯罪六手段
 
●利用招生和教学管理之机收受贿赂。
 
●利用负责物品采购之机收取回扣。
 
●利用收取各种相关费用(如存包费、党费、旁听费等)的机会侵吞公款。
 
●利用私设的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
 
●在工程承包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收受贿赂。
 
●利用假发票和虚报发票侵吞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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